锅炉燃烧的基本条件
任何物质发生燃烧,都有一个由未燃烧状态转向燃烧状态的过程。燃烧过程的发生和发展,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:
1.可燃物
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化学反应的物质称可燃物,如木材、汽油、煤炭、纸张、硫等。
2. 氧化剂
能帮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烧的物质,即能与可燃物发
生氧化反应的物质称氧化剂。通常我们所讲的氧化剂是指广泛存在于空气中的氧气。
3. 温度(引火源)
引火源是指供给可燃物与助燃物发生燃烧反应的能量
来源。一般分直接火源和间接火源两大类。
直接火源:明火、电弧、电火花、瞬间高压放电的
雷击能引燃任何可燃物。
间接火源主要有:高温,指高温加热、烘烤、积热不散、机械设备故障发热、摩擦发热等。自燃起火,是指在即无明火、又无外来热源的情况下,物质本身自行发热、燃烧起火。